译文
魏文帝曹丕曾经命令东阿王曹植在七步之内作成一首诗,作不出的话,就要动用死刑。曹植应声便作成一诗:“煮豆持作羹,漉菽以为汁。箕在釜下燃,豆在釜中泣;本自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!”魏文帝听了深感惭愧。
注释
文帝:魏文帝曹丕(187年—226年6月29日),字子桓,三国时期政治家、文学家,魏武帝曹操之子。与其父曹操和弟曹植并称“建安三曹”。
东阿王:曹植(192年—232年12月27日),字子建,魏文帝曹丕之弟。
尝:曾经。
应声:随着声音。形容快速。
阳羡许彦,于绥安山行,遇一书生,年十七八,卧路侧,云脚痛,求寄鹅笼中。彦以为戏言。书生便入笼,笼亦不更广,书生亦不更小,宛然与双鹅并坐,鹅亦不惊。彦负笼而去,都不觉重。
前行息树下,书生乃出笼,谓彦曰:“欲为君薄设。”彦曰:“善。”乃口中吐出一铜奁子,奁子中具诸肴馔,珍羞方丈。其器皿皆铜物,气味香旨,世所罕见。酒数行,谓彦曰:“向将一妇人自随。今欲暂邀之。”彦曰:“善。”又于口中吐一女子,年可十五六,衣服绮丽,容貌殊绝,共坐宴。俄而书生醉卧,此女谓彦曰:“虽与书生结妻,而实怀怨。向亦窃得一男子同行,书生既眠,暂唤之,君幸勿言。”彦曰:“善。”女子于口中吐出一男子,年可二十三四,亦颖悟可爱,乃与彦叙寒温。书生卧欲觉,女子口吐一锦行障遮书生,书生乃留女子共卧。男子谓彦曰:“此女子虽有心,情亦不甚。向复窃得一女子同行,今欲暂见之,愿君勿泄。”彦曰:“善。”男子又于口中吐一妇人,年可二十许,共酌戏谈甚久。闻书生动声,男子曰:“二人眠已觉。”因取所吐女人,还纳口中。须臾,书生处女乃出,谓彦曰:“书生欲起。”乃吞向男子,独对彦坐。然后书生起,谓彦曰:“暂眠遂久,君独坐,当悒悒邪?日又晚,当与君别。”遂吞其女子,诸器皿悉纳口中,留大铜盘,可二尺广,与彦别曰:“无以藉君,与君相忆也。”
彦太元中,为兰台令史,以盘饷侍中张散。散看其铭,题云是永平三年作。